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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瓯海区“美丽塘河,宜居水乡” 摄影大赛
瓯海区“美丽塘河,宜居水乡” 摄影大赛
责编:小兰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6-16 来源: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6371 次  【打印

为展示瓯海区历年来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成效和历史文化底蕴,记录“五水共治”、“美丽塘河,宜居水乡”建设的创新精神和感人事迹,宣传爱水、护水的环保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塘河,宜居水乡”建设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瓯海区“美丽塘河,宜居水乡”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环境与文化促进会、温州网。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为历年来反映瓯海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成果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所有新老照片。一是反映瓯海区温瑞塘河、湿地等山水资源、优美自然风光、和谐生态环境,通过“五水共治”后的美丽水乡风貌(尤其是建设前后对比图)的照片;二是反映“五水共治”建设“美丽塘河,宜居水乡”的新变化、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特别是全民参与“五水共治”的新风尚以及在“美丽塘河,宜居水乡”建设过程中人、物、事;三是反映全区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五水共治”,为瓯海美丽水乡重点工程建设挥洒汗水的生动画面。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四、作品投稿

1.本次摄影大赛在温州网(www.66wz.com)设立比赛专题和上传页面,瓯海塘河网等网站进行比赛平台链接。

2.上传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横片长边1024像素为限,方片边长800像素为限。作品不论彩色、黑白、风格、形式、题材、单幅、组照均可参加,鼓励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作品,组照上传至同一个主题内,每张照片必须注明:xx组照之一、xx组照之二,以此类推。

3.征集作品上传之后公开展示,上传作品必须加注题目名称、图片说明以及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这将作为作品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考内容。

4.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不收复制、拷贝、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合成、添加等技巧,在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的作品参展。宽幅作品可以多张拼接,其他要求不变。

5.主办方有权将比赛作品用于非盈利的宣传、展览、海报和专题画册,不再另支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评选结束后,获奖的作者必须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文件及调整后的参赛图片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8.投稿者上传作品成功,则视为同意以上要求。主办方将在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和摄影作品展览,届时将邀请广大影友参加。

五、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征集对象为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评选活动由主办方邀请省、市摄影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打分评审。

六、奖项设置

1.金奖作品1幅,奖金3000元;银奖作品3幅,奖金各2000元;铜奖作品6幅,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作品50幅,奖金各300元;入选奖50名,奖金各150元。

2.同一作者获优秀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同类金银铜奖的作者不重复。以上入选作品均发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七、其它事宜

1.本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属组委会,组委会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环境与文化促进会、温州网联合组成,并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88521950;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环境与文化促进会联系人:周寿弟,联系电话:88557923。温州网比赛投稿平台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88817266

2.未尽事宜另行在活动网站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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